摘要
长期以来,关于审单的结果一直存在两派观点:一派坚持“严格相符”的标准,认为审单的结果要么相符要么不符,不存在其他标准;另一派则认为只有“实质不符”时才应该提不符点,不应拘泥于“严格相符”。某种意义上,“严格相符”过于机械,使得银行审单人员如同机器人一般审核单据,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信用证充当付款保证的作用,使得信用证低效、费用较高且流程缓慢,不利于其发展。国际商会也注意到“严格相符”的潜在后果,因此在其每年公开和未公开的权威意见中逐渐倾向于以“实质相符”的尺度判断不符点。
出处
《中国外汇》
2012年第20期44-4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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