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政府从决策到执行及监督的整个过程都纳入法制化轨道,权利与责任紧密相连,集阳光政府、有限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于一身,并用法律加以固定,形成对政府行为的有效制度约束。因此,一方面要健全行政监督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规定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只能做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同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内部审计就是一种专门监督。
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40-43,共4页
Internal Auditing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