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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税收管理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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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白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1698号)以来,经过两年多实践,各地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理已显成效。以厦门市国家税务局为例,2011年征收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7.67亿元,涉及41户非居民企业。其中,股权直接转让非居民企业16户,征税额6.94亿元,单项税款最高达6.74亿元;以平价或低价股权转让给关联方的非居民企业25户,实施调整转让价格补税7298.68万元。
作者 戴黎明
出处 《涉外税务》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0期16-17,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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