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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联审”经验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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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8月,一场名为“三责联审”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模式在江苏省全面推行。所谓“三责联审”,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组织部门会同审计、编制部门,同步联动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编制责任审核。
出处 《党的生活(江苏)》 2012年第9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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