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场经济"地位"与市场经济"待遇"是欧盟反倾销法上非市场经济制度的两个基本概念。目前人们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混淆已经造成了对欧盟这一重要制度本质认识的片面性和肤浅性。欧盟反倾销二级立法中缺乏明确的市场经济或者非市场经济地位认定标准,其反倾销机构实际执行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隐性规则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和歧视性。"反倾销基本条例"关于市场经济待遇与单独待遇的现行立法和执法亦相当武断、不合理。在当前全球经济普遍低迷、特别是欧洲深陷债务危机的大背景下,欧盟反倾销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制度日益暴露出其贸易保护主义的本质目的与天然属性。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1082-1099,共18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