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汽车市场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目前,既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够满足规范汽车产品市场和保障汽车产品质量的要求。而且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汽车产品质量的立法都会滞后于汽车市场发展的要求,从而使汽车产品责任无法得到切实履行。长期来看,实现汽车产品质量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制度的健全,但是,从韩国的经验来看,在法律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政府也可以有所作为。政府要积极地介入严把汽车质量关的行动中去,防止缺陷汽车流入市场,更不允许汽车消费者受到产品质量侵权时投诉无门。
出处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2年第5期108-112,共5页
Journal of Tianji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研究"(11&ZD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