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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校车必须买承运人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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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4日,东莞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培训班开班,400多名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参加。在培训会上,该市教育局向各学校、幼儿园的直接责任人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校车“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的所有校车必须购买承运人责任保险,保费由车主或学校承担,不得向学生收费。
出处 《广东交通》 2012年第5期40-40,共1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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