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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政出多门必须统一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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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土地闲置费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收费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闲置费。从税收法规上看,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作者 樊其国
出处 《上海房地》 2012年第10期41-42,共2页 Shanghai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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