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地方民主政治的发展,公众要求参与的呼声也会越来越高,地方政府应积极转变执政理念,包容各主体的参与意愿,同时保障其参与权利。从协商民主理论的视角出发,当前地方政府决策行为中,在对参与公众代表的选择、对话协商的程序以及政策的执行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失范行为。规范地方政府的决策行为,有助于提升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增强其责任性,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出处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80-84,共5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