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此前国务院在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2009年6月,财政部正式发布《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在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这次改革不仅是财政管理层次的调整,更是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前奏,是一次大规模的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对促进县级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将会起到巨大作用。今天,在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我们上溯历史长河,从行政体制演变来看中国省管县的必然性是非常有意义的。
出处
《预算管理与会计》
2012年第10期31-34,41,共5页
Budget Management &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