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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与能力:民族地区高等院校民法学教学目标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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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民族地区高等院校的民法学教学改革中,民法学教学目标应定位为私法理念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民法学教学引导学生树立自由、平等、人文关怀的私法理念;通过课授课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培养学生处理民法实务的实践能力,以更好地服务民族地区。
出处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 2012年第1期152-153,共2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 for the Nationalities
基金 内蒙古民族大学2011年教学研究项目(MDYB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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