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全球性金融危机以来,美国、英国和法国等主要发达经济体都进行了金融监管改革,突出表现在中央银行的监管权限的扩大。有鉴于此,当前我们应关注欧美各国金融监管改革动态,进一步研究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督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中的积极作用。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0期28-29,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