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黄金市场衍生交易工具,实行国家黄金储备的动态化管理是当前我国黄金储备管理的首选。在我国的黄金储备法律制度中,央行在维护金融安全中的核心角色决定了其在我国黄金储备动态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根据"藏金于民"的发展战略,必须填补商业银行做市商制度与外汇储备注资国有黄金企业制度两大的法律空缺,而在黄金储备的安全经营理念下,完善黄金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及黄金衍生产品创新的法律责任制度也是当务之急。
出处
《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8期12-14,30,共4页
Journal of Higher Correspondence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