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与全国一样,福建古代有一群被称为"讼师"的人在帮百姓打官司。而伴随着福建近代律师行业的出现,在清末与民国时期,律师取代讼师经过了一个漫长的转变过程。并非两个体系的激烈碰撞,而是两个人群长期共存,相互斗争与勾结,甚至相互影响,充分体现了新旧更替中的历史与地方特点。探讨这种历史与地方特点,不仅有益于正确评价传统讼师,而且加深了我们对现代律师的认识。。
出处
《漳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32-37,共6页
Journal of Zhangzhou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