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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县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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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实施两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农民创业,扩大农民就业,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等1()部门,批复同意贵州贞丰县、四川泸县等67县(市、区、旗)开展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
出处 《新西部》 2012年第10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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