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个体生存遭受自然或社会危险而无力自救时,获得社会救助不仅仅是一项道义诉求,而是一项基于法律的权利主张。社会救助权是对公民生存权的补救和扩展。确立和落实社会救助权,是社会救助立法的核心立法宗旨所在。以《社会救助法》的立法实践为契机,从法理上厘清社会救助权的根据、性属与功能,构建社会救助权的框架体系,对社会救助立法的价值定位,以及对社会救助立法的整体构造,都具有方向性意义。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19-24,共6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务院侨办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社会救助机制之法理分析及制度影响>(批准号:05GQBYB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