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活动场所不仅是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文化、社会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他们表达宗教情感的精神家园,在信教群众的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宗教活动场所具有道德教化、心灵抚慰、稳定团结、慈善公益、对外交流等作用。和谐的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也是宗教发挥积极因素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
出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J0038-J0041,共4页
Journal of Yun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南京工业大学"2009年度文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基金"(NJUT-WKJJ-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