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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试点社区矫正挽救了—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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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试点社区矫正挽救了一个家庭,阿雄是该院社区矫正试点的首位矫正对象。这要从一宗交通肇事案说起。阿雄驾驶一辆小型货车与停放在第二车道上的环卫手推车碰撞,致手推车与正在打扫的被害人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颅脑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此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认定阿雄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负事故次要责任。案件经批捕侦查后,移交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然而检察官发现阿雄妻子因病长期卧床不起,他们的三个孩子,还在上中学就不得不辍学。
作者 刘适强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2年第10期63-63,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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