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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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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2年第10期46-46,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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