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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中家属同意签字,是否就算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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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齐某系某公司的职工。从2009年12月起.齐某因病住院治疗,后未到公司上班.一直向公司提交病员休息证明。2011年451,齐某因病死亡。2011年7月11日,谭某作为齐某之妻.从该公司支取救济费、病假工资等共计23181.52元。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2年第10期49-50,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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