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辽宁朝阳工商建立“绿色通道”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捷服务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及时解决争议,化解消费矛盾,查处违法行为,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自律并承担消费者维权责任,辽宁省朝阳市工商局在全市51家商业、服务企业中建立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作者 武耀威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2年第20期29-2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