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行为的法律规范是一个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的问题。各国根据本国实际确立了不同的规范化模式 ,其中 ,荷兰以民法典为主导 ,辅之以民间团体的会计准则制定以及会计法院的司法监督为标志的会计法运行机制 ,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制度。然而 ,该制度的实践却远未呈现其制度设计所昭示的意义。它表明会计规范化的进程比人们所设想的远为复杂 ,对会计立法、会计司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都有重新思考之必要。考察荷兰会计法的运行机制 ,能够给我国会计法制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出处
《会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8期17-23,共7页
Accounting Research
基金
北京大学校际交流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