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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提交辞呈后伤残,单位为何仍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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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我于2012年1月1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三个月后,因我觉得该份工作不适合自己,遂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呈.但公司一直没有作出任何意思表示,更未为我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过了半个月,我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不仅已花费22000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2年第10期5-5,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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