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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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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深圳事业单位新聘员工告别财政养老,试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退休“双轨制”向“单轨制”这一重大转变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亮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养老制度上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过渡,符合社会公平理念。二是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用心地服务社会事业,同时实行了年功积累,也体现了服务贡献程度,保障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理的退休待遇。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2年第29期6-6,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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