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政法快讯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农产品市场明年免缴两项税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白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处 《农家致富》 2012年第21期52-52,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