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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要有土地经营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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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永清的土地托管银行实际上与现在通常意义上的托管是不一样的,这已经属于征地的范畴。我认为永清的做法仍需要规范化、合法化,如果没有一个名分,农民吃不了定心丸,以后会出问题的。永清的征地补偿方式采用的是支付股息办法,有长期收益。现在大家都比较推崇留地方式让农民共享城市化收益。上世纪90年代的南海模式设计当初是很好的,但现在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了。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给村集体留用的土地没有办法保证节约集约。最后造成的结果是,这些留用地在城市规划上都是“开天窗”的,留用地农民想怎么用就怎么样。现在由征地引起的社会矛盾问题很多,实际上我们还没有想好一种让农民共享城市化的万全方式。我认为永清的做法也是一种共享方式的探索,只是制度设计上还需要完善。
作者 刘宪法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21-21,共1页 China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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