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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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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填报基本要求 (一)《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煤炭采(选)矿生产活动的采矿权人(以下均对应“矿山企业”,指具有法人地位或具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按《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及本填报说明的规定填报。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12年第17期21-22,共2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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