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融水县院:进村退还村官犯罪涉案款31万余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2年9月18日,融水县检察院在该县融水镇东良村召开退还涉农职务犯罪涉案款暨警示教育现场会,将2008年以来查办融水镇古鼎村、新国村、罗龙村、东良村、红光村村“两委”人员及村民小组长侵占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金共计311426元退还给农户,
作者 侯红良
出处 《公诉人》 2012年第10期I0007-I0007,共1页 Prosecut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