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过去几十年里,中国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现行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存在着管办不分、管理分散、统筹层次偏低、基金管理体制未定型等弊端。在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应努力推进养老保险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构建适度集中、权责一致的养老保险监督体制,选择低成本、易衔接的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体制,明确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与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的合理分工,并对个人账户基金适度集中管理。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2年第5期94-99,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