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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六总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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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三总师”的要求:“中央要求在一九八五年底以前完成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任务,并且订出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造就出大批能够卓有成效地组织和指挥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厂长(经理),能够有力地加强企业的技术管理、推动技术进步的总工程师,能够切实加强企业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总经济师,
作者 贾玉瑞 廖琼
出处 《经济》 2012年第9期140-1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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