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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再审维持原判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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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照审查监督程序,办理了大量的各类民事(经济)、行政抗诉案件,但经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率不是很高,为了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民行部门的办案质量,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现对再审未获改判的案件进行分析。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再审维持原判的情况大致分为三类:一、检察机关抗诉案件质量不高;二、抗诉理由成立,且被法院采纳,但再审维持原判;三、抗诉理由成立,未被法院采纳。
作者 谷博
出处 《福建法学》 2000年第3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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