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医院对医用设备投入的逐年加大,医用设备产生的效益占医院总效益的比重越来越大,其在医院的广泛应用与相对滞后的医用设备管理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我国大型医用设备按照资金投入、运行成本、使用技术复杂性等管理品目,分为甲、乙两类。甲类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乙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目录包括CT、MRI、DSA、SPECT、LA),其配置规划和配置许可证(即具体配置指标)分别由这两种机构颁发。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863-865,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