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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人大工委行使评议职权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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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街道人大工委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有的街道人大工委对街道或政府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民当家作主的明晰化和具体化。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但从法定职权方面讲。就其地方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性质、地位、作用而言。街道人大工委不宜对街道或政府部门工作进行评议。主要是:
作者 沈彦科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2年第9期21-21,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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