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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分手,索赔青春损失费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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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妹妹陈文娟和魏喜奎在同一家厂里打工,日久生情,两人很快就确立恋爱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矛盾与日俱增。魏喜奎感到两人已无法再相处下去,于2012年3月向陈文娟提出分手。对于这样的结局,我妹妹哭得天昏地暗,觉得只有钱才能弥补自己4年多的青春和付出。
作者 钟铭佑
出处 《女性天地》 2012年第11期63-63,共1页 Woman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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