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解决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中国政府于2005年起实施了一场改革(亦即股权分置改革),以使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能够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问题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多少股改对价,以往的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基金)持股比例越高,股改对价越低,也就是说,机构投资者倾向于和非流通控股股东“合谋”,以制定一个对流通股股东较低的股改对价(Chenefa1.,2011;Firtheta1.,2010)。本文进一步拓展这一研究,旨在考察基金治理是否能够缓解基金管理者与非流通控股股东的“合谋”问题。我们的研究发现,开放式基金和外资背景的基金与非流通控股股东“合谋”的可能性更低,而机构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基金则更有可能和非流通控股股东发生“合谋”。
出处
《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
2012年第3期56-108,共53页
China Accounting and Finance Review
基金
本文感谢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0JJD6300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072036和71102134)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以及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11SG35)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