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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健全我国的人大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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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要建立健全的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与失控。在我国,对国家公共权力的监督是多方面的,其中,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居于核心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权威。健全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权力监督机制,是完善我国监督制度的途径。
机构地区 湖北省社科院
出处 《楚天主人》 2000年第4期6-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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