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3年重庆市实施病残儿医学鉴定"县级初筛、市级终局鉴定"管理模式以来,经重庆市级鉴定专家组终局鉴定,全市每年平均有3500户病残儿家庭符合再生育。根据2003年-2004年对重庆市11个区(县)1562例病残儿鉴定结果分析,有1027例为非遗传性疾病,占65.75%,535例为遗传性疾病,占34.25%[1]。病残儿童家庭履行了计划生育义务,各级政府就应该维护他们的再生育权利,
出处
《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
2012年第10期135-136,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Birth Health & Hered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