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5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跟踪整改情况报告》现身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是“同级审”整改报告第二次“上会”,而胡肖华委员的“临时动议”,又推动该整改报告在7月第三次上会审议。“跟踪整改”、“委员动议”,这些在全国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举措,与2005年以来湖南省级审计工作报告、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遥相呼应,表达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问效”的决意。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2年第10期25-27,共3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