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编制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开全国之先河,制定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亦是地方各级人大之首创。2008年7月,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利用150天的时间,编制了《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09年6月,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了这个规划并向全市人民进行公示。市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高度重视。2011年9月,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了批准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同年11月,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为执行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保持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连续性、权威性和稳定性提供了法制保障。在决议和条例相继通过一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旨在加强对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决议和条例贯彻实施的监督,支持和促进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更好地贯彻落实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出处
《天津人大》
2012年第9期14-16,共3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