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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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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赣人社发[2012]69号省直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一、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逝世后丧葬费实行包干使用,不分职务级别,标准由每人3200元提高到每人5000元。
出处 《老友》 2012年第11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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