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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忠等人爆炸一案若干问题之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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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与判决 林志明(已判刑)因与同村村民符劳迈有矛盾,1994年3月2日晚纠集韩忠及韩坚、韩进忠(--人均已判刑),提出拿炸药包去炸符劳迈,三人均表示同意。次日凌晨1时许,林志明拿出两个事先准备好的炸药包,交一个给韩坚和韩进忠去炸符劳迈的父亲符亚录家,林志明与韩忠拿另一个炸药包去炸符劳迈家。韩忠及林志明到符劳迈家后,韩忠在符劳迈家的篱笆外,
作者 符波
出处 《特区法坛》 2012年第4期45-47,共3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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