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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注销蓟县旺泉饮用水厂等125家企业的12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12年第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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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蓟县旺泉饮用水厂等125家企业的127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出处 《中国食品》 2012年第20期86-86,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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