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机关公文管理工作,实现公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为各级党委和机关工作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党的机关公文管理暂行办法》(鲁办发[2000]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是对我省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尤其是公文管理工作的重要规范,也是我们在公文管理中必须遵循的重要法规。结合各地各部门公文管理工作实际。
出处
《秘书工作》
2000年第7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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