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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病种结算简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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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牡丹江市是国务院医改扩大试点城市之一,从1997年1月1日起实行'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目前,牡丹江市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政策包括: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6%;单位缴费的30%划入个人帐户;统筹基金起付线为300元(即1999年当地社平工资的6%),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起付线以上、最高限额以下,职工个人自付20%。
作者 高晓莉
出处 《劳动理论与实践》 2000年第7期15-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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