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有所养"是事关社会和谐与人性尊严的多维度民生问题,其关涉民生的保障与改善以及公平正义的促进与实现。就基本权利的类型而言,养老权主要属于社会基本权利中的社会安全权,但也涉及财产权等自由基本权利;就基本权利的功能而言,养老权主要涉及受益功能。为了妥善地解决养老问题,保障公民的养老权,国家必须履行相应的国家义务,通过政策、立法等调控途径提供公共物品与制度性保障,进而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全方位保障。
出处
《前沿》
2012年第17期59-62,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央地财政权限配置与规范的宪法学研究"(项目编号:10YJA82007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