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世纪我国农村发展模式,正在突破传统的农业社会负载的小农经济的类型,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靠拢。新型的商业发展结构。已经在朴实的中国农村逐渐显现,几千年来以土地为寄托的农民.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主体。工商业社会的利益机制打破了农业社会的既有状态,处在新旧交替阶段的农民正在经历着巨大转变带来的阵痛。因此.现代化工商业侵袭下的农村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民商事纠纷,与此同时.法律逐渐介入农村农民的生活,法治力量向乡土社会不断渗透与扩张。农村的基层司法处在这一特殊的结构当中,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102-106,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