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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完善校园伤害事故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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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学校风险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吕梁市教育局在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推行校方责任保险,每年每生保费3元,赔偿限额20万元。2012年全市1446所学校为573278名学生投了校方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的推行,有效地强化了学校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了经济纠纷,减轻了学校经济负担。
作者 张宇星
出处 《山西教育(管理版)》 2012年第11期56-57,共2页 Shan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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