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争论由来已久,而且双方各执一词,都有道理。通过对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特点、异同以及它们的优缺点的分析,可以发现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都不是完美的,相反它们在民主实践中可以互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就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结合,但在民主实践中还应适当选择,根据情况采取恰当的民主形式,在不同地方、不同时间侧重运用一种民主形式,以另外一种民主形式为辅,体现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精神,推动中国民主政治进程。
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2年第5期43-47,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angchun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2011-2012年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2XNH04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