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集体经济实力较为雄厚的农村,能否合理使用好村集体的资金,防范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与村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北京农村虽然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其制度设计,以提升村级民主监督的层次和水平,加大村务工作的民主监督的力度,确保村民自治的民主性和实效性,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稳定。本文以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中滩村为例,对如何加强北京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作用做进一步探讨。
出处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10期34-36,共3页
Journal of Liaoni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