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质检总局公布实施备案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的公告(2012年第149号公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质检总局发布2012年第149号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实施备案管理的出口食品原料品种目录予以公布。使用目录所列产品作为主要加工原料的出口食品,其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备案的具体要求,按质检总局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机构地区 质检总局
出处 《食品与发酵工业》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205-205,共1页 Food and Fermentation Industrie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